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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对小微企业的影响

2018-11-13 22:51: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生变化,小微企业更是逐渐壮大,尤其在县一级,绝大多数非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习近平在以“经济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题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到:“互联网技术加快发展,创新方式层出不穷,新兴产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作用更加凸显。”党的十九大提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这个领域开展党建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因其规模小、职工少、员工学历普遍较低等原因,在小微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也相对比较困难。
一、小微企业现状
企业现状:大荔县共有非公企业263家,其中:100人以上16家,50人到99人22家,11人到49人88家,6人到10人81家,5人以下56家,85%以上的非公企业都属于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一大半属于农林牧渔生产经营企业,剩余一小部分也多是建筑、仓储、批发零售等传统行业,科技型的企业基本没有。传统企业过度依赖资源,业主及劳动力素质不高,受用工成本、材料成本、融资成本等因素影响较大,导致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运营周期短,关停频繁。
企业党建现状:全县225家小微企业中,自身有党员的83家,通过单独组建、就近挂靠组建和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帮派组建的方式,实现党组织覆盖的企业203家,党组织覆盖率90.2%,单独组建党组织43个,单独组建率19.1%,其中,35个小微企业党组织是通过派驻帮建的方式组建起来的,即,将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或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来帮助企业成立支部并指导开展党建工作。22家无党员企业建立群团组织的3家,共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5名,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了100%。
二、党建工作成效
自在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以来,通过支部凝聚、党员带头、党建引领,企业主们亲身经历并感受到了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能够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党建凝聚企业发展向心力。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对党的认识、对党建工作以及对企业今后的发展都有一定促进作用,能够更好地指导企业安全、平稳、和谐运营。比如,陕西红汇食品有限公司自2012年10月成立党支部以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运作和企业文化等方面都得到了长久发展,通过开展党员统一活动,鼓励党员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支部搜集到的意见建议5条,被企业主采纳的有2条;支部书记通过不断地外出学习,用党建理论思想指导企业多向发展,将传统的接单方式转变为主动投入市场经营门店;积极参与“百企联百村”联村包户和“凝聚非公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不仅为企业党员员工赢得了尊重,也让企业获得了“陕西省名牌产品”“陕西成长之星企业”等多项奖励,提升了知名度。
2.党建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在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将党和国家的政策宣传到位,协调各方力量促进企业发展,更有效地激发企业发展最大活力。比如,陕西沙苑酿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初没有一名党员,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定期深入企业指导开展工作,让企业主和员工了解党的工作,进而愿意在企业开展党的工作,依托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支部,做好会员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帮助建立了党组织,通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让周边村镇更多人认识了企业,为企业带来了更多实惠,企业主还承诺,将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中,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
3.党建有机连通企业与政府和社会的联系。小微企业面临经济下行压力,更需要政府支持。而在企业成立党组织,便能有机地将企业和政府连接起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经济市场信息,通过党和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也可以提升企业主自身素质和分析经济市场的能力,进而帮助企业稳步发展。另一方面,企业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积极参与结对共建、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等社会服务项目,扩大企业影响力,也能帮助企业在社会上树立更高的威信,进一步巩固企业发展。
三、存在问题
小微企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的重要一环,在这个领域开展党建工作,决定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经济社会中的宏观调控能力,但在现实中,很多小微企业,尤其是县一级传统行业中的小微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党的建设对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还存在一些问题。
1.党组织存续难。一是企业自身存续难。2016年,有调查称: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3.7年,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更是只有2.5年。加之相当一部分属于投机性创办的企业,受政策影响较大,兴起快、关停急,比如,创国卫期间成立以生产“毒鼠强”为主的药业公司,受环保督查被取缔的砖瓦公司等;再有一部分企业由于企业主的盲目经营和不当决策,在企业做大后转投集资或房地产项目,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最终破产。企业不能存续,党组织势必要解散。二是党员职工难固定。县级小微企业多,规模小,对工人在技术、学历等方面的要求比较低,职工工资少且不稳定,很多企业受农业产业影响存在季节性生产经营,导致绝大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愿回县上的企业就职。随着农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的落实,乡村振兴工程的实施,即使有个别返乡的高学历、低年龄党员也愿意到农村发展,在县上的企业务工的人员多为利用农闲时节在企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式的零散工。三是党组织和党员作用难发挥。在县上的小微企业就职的人员多为附近的村民或居民,也多是利用农闲时间临时在这里工作,这些人员中的党员流动性大,组织关系在农村(社区)也便于参加组织生活,党员人数多,相互学习讨论更热烈、更便捷,所以绝大多数不愿意将组织关系转到企业,最终因这些企业中的党员人数特别少,导致组织生活更加缺乏吸引力,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氛围不浓,业主又不真心支持,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缺乏主动性,直接影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四是保障机制难建立。受企业生产经营时间限制,党组织开展活动多在班后,党组织书记没有报酬,业主也不会将开展党建工作视为加班,不会给支部书记发加班费,造成党组织开展工作没经费,党组织书记抓工作没报酬。随着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数量的不断增长,用县管党费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早已经捉襟见肘、杯水车薪。长此以往,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便会出现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不良现象。
2.党务力量薄弱。一是党组织书记难配备。小微企业,尤其是县一级传统行业居多的小微企业,由于人、财、物等方面资源匮乏,企业主担任党支部书记一方面容易出现“重经济、轻党建”问题,另一方面对党务知识不熟悉也不上心,整日为企业发展焦头烂额;其他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容易造成开展党建工作无经济支持,党建工作陷于被动;从社会上招聘的党支部书记因为企业不能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助而不愿来小微企业从事党建工作。二是党建工作指导员难指导。为更好地指导小微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我们原则上要求党建指导员必须是党务干部,但在指导过程中发现,凡是指导工作做得好的党建指导员,在本单位也从事着繁重复杂的工作,他们要利用节假日或者休息时间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长此以往就会产生应付思想。
3.企业主不支持。县一级小微企业较多,这些企业主文化层次都不高,急功近利思想较严重,对开展党建工作不支持、不理解,认为开展党的工作并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反而会因为检查多、任务多、资料多而造成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出浪费。目前单独成立的党组织,80%以上都是通过派驻党员组建起来的,组建过程中,大多数企业不支持,很多人反映他们都是“求着企业和企业主开展党建工作”的,这样便会导致党建工作陷入“没有特色、党员作用未发挥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业主变得更加不理解、不支持”的尴尬境地。
4.社会力量指导不足。县一级小微企业大多在镇村设立,但镇党委政府对企业没有直接业务指导关系,企业对镇党委的指导也不屑一顾;而工商部门对企业的指导仅限于业务指导,对如何做业主思想工作,如何让业主感受党建工作对企业发展有百益而无一害的指导不力,也不好行政推动;大部分小微企业根本不符合组建群团组织条件,即使能够组建群团组织的也不能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没有将群团组织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从而达到相互推动的作用。
四、对策建议
要加强小微企业党建工作,就要主动为企业解决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党建工作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加速器”,而不是“拖油瓶”“掣肘线”。
1.加强培训,分类分重点实施。依托社会各界,尤其是省委、市委党校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的师资力量,结合域外实地观摩学习,对出资人(法人)、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培训。对出资人(法人)重点突出经营管理和对党的认识、党的工作等方面的培训,对党组织书记重点突出如何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到企业运营的各个方面,对党建工作指导员重点突出如何区别于其他领域来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同时,加强企业主和支部书记日常的学习,将有影响力的非公党建杂志向所有成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免费赠送。
2.落实保障,有钱有人干事。对在“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和“党组织书记资格认证”工作中取得相应成效的党组织,建议出台具体的党建工作经费奖励政策和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建指导员工作补贴政策,不断激发广大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员干事创业热情。在拨付形式上,除县管党费支持外,重点落实好市县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保障;在发放形式上,参考农村“两委”干部补贴发放形式,分为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基本补贴可以按季度发放,绩效补贴由县非公党委和社会组织党委结合支部日常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年终统一发放。
3.放宽思路,创新创优党建活动。相对于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国企等领域,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领域因其特殊的社会性质,其党建工作基础相对较弱,也较难开展。在活动形式上,允许地域相临或行业相近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共同开展党建活动,甚至可以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实施;在考核内容上,注重对党组织如何推动企业发展、党员如何在企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职工对党员的认可程度、企业对党组织的支持力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杜绝形而向上和一刀切式的检查评比方式,尽量避免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新的形式主义产生。
4.夯实监管,群策群力共同指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能只是组织部门单打独斗,而是要各行各业群策群力,通力协作。市场监管部门在登记注册时同步跟进企业党建情况,税务部门要确保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税前列支,统战、工商联、中小企业局、工信局等部门要在业务指导基础上,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要通过建立群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促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定期对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税务税收等部门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领域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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